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政策 > 2019年起实施新个税、新社保,5大提醒送给你!
建设资质网为您带来最新政策:
想对您说:
关于新社保的问题还有很多朋友在咨询:
2019年起临时工要不要缴社保?
新社保必须全额缴纳吗?不缴纳会怎样?
哪些人不需要缴纳社保?
这些问题,今天统一回复!
2018年,财税政策频发,国地税合并、社保由税务部门征缴、社保“黑名单”、个税改革等政策相继出台...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起征点”基础上,还将享受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减税利好。 人社部新规,将建“社保黑名单”
2018年10月16日,人社部官网发布《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人社部拟要求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5.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说,此政策一旦施行,在社保领域失信后果非常严重!建议企业尽早重视合规经营!
企业注意:这些违规行为别再有! 1.不缴社保 社会保险主要是由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构成,其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单独缴纳。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养老、医疗等待遇都将不能享受。 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劳动法》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现实中,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称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还有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发放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同样不可取。 2.低缴社保 每年社保机构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但现实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不提供工资单等必要证据,按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费用,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3.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以养老保险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业和员工说,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如此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4.违规补缴社保 据报道,北京等地车市楼市限购令出台后,催生出代办社保业务,并迅速发展成为签订假冒劳动合同、补缴社保费用、领取社保证明等一条龙服务。 针对某些中介机构和个人承诺为个别外埠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的情况,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明确表示,一经发现属于违规补缴的情况,将对违规补缴产生的缴费年限和账户进行清理,后果由违规个人承担,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警示系统。 这10种人可不用缴社保 2018年7月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结合已有政策规定,以下10类员工不用缴社会保险! 1.返聘退休人员 2.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3.承包商派遣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协保人员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9.非全日制用工 10.灵活就业人员 关于社保缴纳的5点提醒 提醒1: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是无效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提醒2:员工不想缴纳社保是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的。所以只要你与正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就必须为你缴纳社保,当然伴随着你也要根据规定缴纳社保。 提醒3:企业不能放弃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 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 而且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提醒4:单位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维权要求双倍工资 未签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情形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提醒5: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无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或到当地社保中心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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